关于印发《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
实施细则(暂行)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资源规划部门、
城市管理部门、人防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
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11 号)及《郑州市房屋建筑和
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方案》(郑政办〔2019〕46 号)
文件要求,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,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
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,现将《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
细则(暂行)》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
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2020 年 4 月 8 日